国家政策

  •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 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2026-09-22

    标题: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索引号:3/2026-00076发文字号:商务部2026年第40号公告发文单位:应急管理部
    所属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主题分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2026年9月22日发布日期:2026年9月22日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

    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进行调整,新增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等2个品种至附件1第一部分。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附件:1.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2.特定国家(地区)目录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6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本文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版权归属原作者,本平台转载仅为行业信息传播,不保证其准确性。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