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2026-2028年)》解读:安全科技创业者的政策红利清单

    2026-09-08


    2026年8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2026—2028年)》(工信厅企业〔2026〕31号)。这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人工智能领域中小企业创业出台的专项支持计划。

    对于安全科技领域的AI创业者、安防技术服务商、智能监测企业而言,这份计划围绕算力、数据、场景、资金四大创业“卡脖子”要素,释放了明确的政策红利。


    一、政策核心:三年培育万家AI科创中小企业


    计划提出到2028年的量化目标:新培育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2000家,涌现一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同时聚焦AI领域,高标准建设10个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培育1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负责人指出,人工智能领域创业具有技术迭代快、前期投入大等特点,初创企业面临算力成本高、优质数据获取难、应用场景对接不畅三大痛点。计划正是针对这些“卡脖子”问题,从创业要素供给、创业主体培育、开源生态赋能、创业服务保障四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


    二、与安全科技创业者直接相关的四大利好


    2.1 普惠算力:AI模型训练成本降低

    计划要求“依托中国算力平台推进算力资源池化整合、弹性配置,为创业企业提供高效集约的低成本算力支撑”,深入实施普惠算力赋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加强普惠智能算力供给。安全科技领域AI模型的训练和推理对算力依赖度高,政策落地后,中小型AI安防、智能监测企业的研发成本将显著降低。

    2.2 行业数据开放:安防与安全生产数据集将率先开放

    计划要求“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行业协会联合中小企业组建数据合作联合体,围绕智能制造、材料研发、生物医药等领域,率先建设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有序向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开放”。安防视频数据、安全生产监测数据、工业设备运行数据等领域有望成为优先开放的方向,为AI安防、智能巡检、安全生产监测类创业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训练数据支撑。

    2.3 应用场景对接:链主企业开放安全监测场景

    计划提出“依托‘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等活动,引导链主企业向创业企业开放试验验证、示范应用、规模化商用等场景”,支持各地遴选链主企业、行业组织等作为“人工智能创业场景合伙人”,为创业企业提供场景征集、需求分析、试点验证和推广应用等服务。这意味着安全科技领域的创业者可以通过政策通道,对接大型工业企业、能源公司、园区管理方的真实安全监测需求,加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验证。

    2.4 “一人公司”与超级个体获得包容支持

    计划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对依托智能工具开展敏捷创业的‘一人公司’、超级个体等微型主体给予包容支持”,加快培育“智能原生”企业,支持开源社区核心贡献者、智能体开发者等新兴群体探索商业化路径。这对安全科技领域的独立开发者、微型技术服务商是明确的制度利好——AI工具降低了个体创业的技术门槛,政策正在同步降低制度门槛。


    三、融资与开源生态:从“有技术”到“有资本”


    计划在融资服务方面提出,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设立聚焦AI领域的早期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构建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耐心资本”支持体系,并探索算力入股、数据入股、投孵联动等新型支持方式。

    在开源生态方面,计划要求支持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AtomGit)发展壮大,鼓励创业企业基于开源模型开展二次开发和行业适配,加快形成软件产品、垂类模型和行业解决方案。这对缺乏自研大模型能力的安全科技中小企业尤为重要——无需从零研发基础模型,可以聚焦行业应用层创新。


    四、企业行动建议


    1. 关注普惠算力资源的申请通道:建议安全科技创业企业关注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算力资源对接专区,及时申请低成本算力支持。

    2. 对接行业数据集开放计划:关注智能制造、安全生产等领域高质量行业数据集的开放进度,提前规划数据需求。

    3. 参与“百场万企”场景对接活动:通过政策通道对接链主企业的真实安全监测场景,加速产品验证和商业化。

    4. 关注“小巨人”培育通道:计划明确支持AI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梯次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申报。



    信息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2026—2028年)》(工信厅企业〔2026〕31号,2026年8月29日印发)。

    文章性质
    应标网政策解读,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执行请以官方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版权声明
    本文由应标网原创整理,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应标网”及原文链接。未经授权,不得篡改内容或用于商业用途。

    发布时间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