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实务

  • 实务问答 | 如何开展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

    2026-10-14

    问


    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强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了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制度。请问实践中招标人如何开展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

    答

    对于招标人而言,落实好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制度,重点是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在定标环节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公平性进行全面自查,并随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提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一般来说,影响最终中标结果公平、公正性的因素都在审查的涵摄范围之内,应覆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到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以及在此过程中的异议处理是否公平,都应纳入自查的范围。具体来讲,一是审查各类法律文件。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资格审查标准和评标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审查,确保各类文件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二是审查招标投标全流程。重点审查招标文件发售、澄清、修改以及投标文件接收等环节是否公平规范,是否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评标委员会组建是否合规、评标过程及成员履职是否客观公正,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自身是否存在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违规开展相关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保证金以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规则确定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以及是否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异议事项等。三是审查评标报告。要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核查中标候选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中标方案是否满足核心需求、评标结果计算是否准确无误。自查发现存在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依法予以纠正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予以处理。



    信息来源:本文转载自“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据悉,其原始来源为“《招标采购管理》2026年第6期  作者:白如银”等官方媒体。版权归属原作者,本平台转载仅为行业信息传播,不保证其准确性。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