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消防器材采购串通投标案

    2026-05-19

    【典型案例】江苏宝仑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被财政部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一年

    一、案件概况

    202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千三百四十五号),对江苏宝仑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在“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批次)B标段(15包)”中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与江苏悦阳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二、处罚结果

    处罚对象处罚内容
    江苏宝仑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罚款823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案件启示

    1. 串通投标代价严重:不仅面临罚款,更将被列入“黑名单”,一年内无法参与任何政府采购项目

    2. 消防装备领域是监管重点: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因涉及公共安全,监管力度大,违规行为容易被发现

    3. “抱团投标”风险极高:任何形式的串通都将被严厉打击

    四、通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千三百四十五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宝仑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25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批次)B标段(15包)”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江苏宝仑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与江苏悦阳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苏宝仑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232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6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ccgp.gov.cn/gg/202605/t20260518_26582479.htm



    信息来源:应标网